資料來源:擷取自Google Map
囤房稅2.0今(113)年七月上路,明(114)年5月課徵房屋稅時,全國持有多戶房屋的民眾,都會被課較重的房屋稅。以下就囤房稅2.0的重點一次說明,讓你一看就懂,輕鬆節省稅負。
一、房屋稅的課稅基礎包括兩部分,一個是稅基(評定價值、折舊率、地段率等),另外就是稅率。這次囤房税2.0修正的是稅率的部分,新制稅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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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稅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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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家 |
公益出租人 |
1.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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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住 |
全國(3戶以內) |
1.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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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一自住 |
1.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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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自住 |
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 |
1.5~3.6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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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取得共有 |
1.5~2.4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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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造人新建房屋在2年內 |
2.0~3.6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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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造人新建房屋逾2年 |
2.0~4.8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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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2.0~4.8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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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住家 |
營業 |
營業、私人醫院、診所、自由職業事務所 |
3~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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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營業 |
人民團體非營業 |
1.5~2.5% |
二、囤房稅2.0的重點:
1. 房屋稅是地方稅,雖然立法院修法後,財政部有公告房屋現值一定金額、差別稅率級距、級距收及各級距稅率的基準,但這些基準是供縣市政府自行訂定時參考,是一個範圍標準,各縣市的房屋要如何課徵囤房稅,仍要由各縣市政府的議會訂定通過後,再報財政部備查。肯定的是,明年各縣市都強制實施囤房稅。
2. 各項目的級距部分,各縣市應會按持有戶數而逐步提高,不會是單一稅率到底,也不一定都會達最高稅率。例如,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部分,4戶以下可能1.5%或1.6%、5~6戶為2%、7戶以上2.4%。
3.依照新法,以前房屋稅是按月課徵,修法後改按「年」計徵,而且是以每年的2月末日(一般是28日,閏月時是29日)為判斷當期(當年度)的納稅義務人及持有房屋的戶數。
也就是說,當年度若房子一直換手,2月末日所有權人是誰,房屋稅(含囤房稅)就由誰繳納。持有戶數也是,不管2月底前持有多少戶,2月底當天持有幾戶,就算幾戶,並以此為依據判斷是否要課囤房稅。
4.稅率部分
- 自用的稅率最低,只要全國持有3戶以內,此3戶都可算是自用,稅率是1.2%。今年開始,自用一定要遷入戶籍,這是必要條件。另外,要無出租或供營業;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(也就是本人、配偶跟未成年子女分開設籍,可以節稅。重點:3間,就是把戶籍遷到最貴的三間)。
- 以前自用全國都是1.2%一口價,現在又多了一個級距就是1%。適用稅率1%的條件是全國僅持有1戶,而且是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加起來,全國僅有1戶,並且要供自住使用。另外,現值也要在一定金額以下(以各縣市轄下全部房屋現值排序,直轄市及新竹縣市取最高1%戶的現值平均、其餘縣市取最高的0.3%),低於這個現值的房子就符合標準(實際金額要由各縣市政府每年公告)。
- 申請自用或減免房屋稅的時間是每年3月22日之前,只要申請完成,當年度全年都適用。
5.免房屋稅房屋不納入囤房稅的計算範圍。一般住家用房屋,現值10萬元以下就符合免稅,但每人以3戶為限。
若名下免稅房屋超過3戶時,挑最貴的三戶做為免稅房屋,但要在每年3月22日前告知地方稅務局,若沒有主動告知,屆時稅務局也會依現值高低,挑最貴的三戶自行認定。
重點:名下若有很多房屋,且現值都達免稅標準,此時就先讓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三間設籍、符合自住,然後每個人就可有三間免稅的額度(免稅房屋沒有入籍的限制)。
但前提是自住。所以如果名下是很多套房出租,要符合免稅規定,就不能有”出租”。
6.如果名下房子很多,因為政府鼓勵出租,所以只要是把房子拿出來出租,就能避開囤房稅。這裡的出租有兩種:
重點:房子太多,出租的稅率低於囤房。
(1)一般的出租,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,可以適用最低1.5%、最高3.6%的稅率(比囤房稅率最底2.0%低很多)。要達到租金標準很容易,計算方式是公告評定現值的21%。因為房屋評定現值已經很低,21%就更低。
(2)以公益出租人方式出租:稅率只有1.2%。
另外,因為稅務局是以每年3月22日為變更使用情形的期限,如果納稅人稅額因變更而減少時,當期(當年度)就可適用;逾期申報,就從下一年度開始適用;若稅額會增加,沒有逾期也從下一年度開始適用。
重點:若目前為自用,未來因為無法適用自用,而想改用出租方式節稅,明年度再申請較划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