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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翻一番理財網
買賣房屋或房子住久了,老舊建案難免會有漏水的問題產生,除了責任的追究外,漏水會影響生活,根本無法等待。如果漏水的地方必須經由進入其他住戶家才能修繕,依法鄰居不得拒絕。
一般漏水會牽涉到同社區其他住戶,不外乎幾種情形:
1.漏水處剛好處在兩處相鄰的位置。
2.公共管線之類的問題。
3.鄰居家引起的漏水問題,必須進入對方家中修繕。
依照現有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,這類問題有幾點要注意:
1.如果維護、修繕的地方,屬於社區其他所有權人,此時當你請求進入鄰居家裡進行修繕時,對方不得拒絕。如果是管委會要維護、修繕社區共用部分或設置的管線,必須進入或使用住戶所有權範圍內的部分,住戶也不得拒絕。
當然,雖然對方不能拒絕,但也不能無理要求、想去就去,事先打招呼,說明源由,並約定好可修繕的時間及方法,是必要的前提。
2.修繕的過程,不能妨害其他住戶的安寧、安全及衛生。修繕的時間最好挑白天,並且先行預告,過程中也要注意安全性及環境衛生。
3.修繕時要選擇損害最少的地方跟方法處理,因為修護會有開挖等問題,事後也要負責修復或補償所生的損害,讓修繕處回到原始的模樣。
4.若維護、修繕的部分,必須使用到社區共用部分時,也應該經由社區管理負責人(如主委)或管委會的同意才行。
5.如果遇到其他住戶拒絕怎麼辦?此時只好依維護或修繕的性質,請求主管機關出面,或直接訴請法院強制為必要的處置。
以上所講的都沒有牽涉到誰該負責或誰該出錢的問題,畢竟責任的釐清有時需要一點時間,但漏水問題卻不能等。例如,你可能認定是樓上的鄰居浴室漏水造成,但對方就是不願意負責,若你生活已大受影響,想先修繕止損再說,此時即使對方不認為問題在他,也不能拒絕你進入修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