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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Pixabay

 

文/翻一番理財網

受到COVID-19疫情嚴重影響,許多不動產專業課程近期停課不開,造成不動產專業人士無法補滿專業時數。為此,內政部地政司發布最新函令,不動產專業人員執照或證書(證明)效期延長至111年10月1日。

內政部地政司表示,包括地政士開業執照、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、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、不動產經紀人證書及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書的有效期限,原於111年5月1日至9月30日屆期需換證而未能換證者,可延長到111年10月1日,相關人員只要在期限內完成換證即可。

不過,申請換證時,核發執照或證書(證明)效期,必須回溯自現有核發執照或證書(證明)效期截止日的翌日起算,換證前,各不動產專業人員也要配合於期限前完成受訓換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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