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買賣土地或房屋的民眾,辦理過戶的過程,除了找那個代書辦理的問題很困擾外,代書費用怎麼收取,通常也摸不著頭緒,而這個問題因為很難有標準答案,既使完成了過戶,有時還是會擔心被敲了一筆。

簡單說,如果只是一般的買賣過戶,不考慮複雜的案件,只要收費在合理的範圍,應該都沒有付貴的問題。至於合理的範圍是什麼,可以參考財政部每年公布的地政士執行業務收入標準,因為這個也是代書報價的依據,而且上網就可以查的到。下面附上104年度的標準內容

 

地政士:按承辦案件之性質,每件計算如下:

(一) 保存登記:在直轄市及市三千元,在縣二千五百元。

(二) 繼承、賸餘財產差額分配、贈與、信託所有權移轉登記:在直轄市及市八千元,在縣六千五百元。

(三) 買賣、交換、拍賣、判決、共有物分割等所有權移轉登記:在直轄市及市七千元,在縣五千五百元。

(四) 他項權利登記(地上權、抵押權、典權、地役權、永佃權、耕作權之設定移轉登記):在直轄市及市二千五百元,在縣二千元。

(五) 非共有土地分割登記:在直轄市及市二千五百元,在縣二千元。

(六) 塗銷、消滅、標示變更、姓名住所及管理人變更、權利內容變更、限制、更正、權利書狀補(換)發登記及其他本標準未規定項目:在直轄市及市一千五百元,在縣一千二百元。

 

要說明的是,代書的收入是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課稅。只要代書報稅時提不出收入證明,國稅局就會按上述標準計算代書的所得,然後再計算出要繳多少稅。實務上,財政部公布的內容,就是代書收費的低標。

如果是案件競爭不大的地區或不好處理的案件,代書費就會收的比財政部的標準還高。例如,偏鄉地區跑一趟代辦的油錢跟花費時間都高,費用可能就高一點;另外,繼承分配這種要細膩規畫又牽涉多人的案件,費用也會高一點。但不管收多貴,代書報稅時,通常也只會依財政部版本去計算所得(其實師字輩等專業人士,通常都是這樣的報稅模式)。

如果是案件競爭較大的地區(代書一堆的地區),為了搶CASE,代書會直接以財政部的標準收費,一來打出財政部的名號,對客戶好說明,也有說服力;二來,報稅時也方便,不用提出收費證明。

有沒有可能代書收的費用比財政部的標準還低呢?答案是,YES! 這種情形通常是競爭非常大或與建商、房仲等合作的大案件,因為一次承作的量比較大,加減讓一點利。

不過,要再次強調的是,代書讓利的對象,大部分都是合作的建商,而非終端的消費者。也就是說,雖然你是實際的付錢大爺,但代書的折扣是給建商,你付的錢並沒有減少。你會問,那讓利的錢跑那去?當然是介紹代書給你的建商或房仲。

總之,代書費用收的貴不貴或合不合理,可以直接拿財政部公告的標準衡量,也可以貨比三家再決定交給誰處理,既使沒有比較便宜,至少也不會變成冤大頭。要強調的是,代書賣的是公信力,交易的安全應該還是首要考量,別為了省幾千元的代書費,結果被不肖代書偷過戶、捲款而逃或拿去私辦貸款,那就得不償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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