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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Pixabay
文/翻一番理財網
內政部公布今(111)年第1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,前3名分別為房屋漏水、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及施工瑕疵,漏水仍是不動產買賣最大爭議來源,多數來自仲介消售的中古屋;建商則以施工瑕疵為大宗。
根據內政部統計,今年首季房地產消費糾紛以房屋漏水問題最多,共有74件,其中仲介有61件,建商有13件。這些還是有提出異議、備查有案的案件,買賣房屋時,漏水問題如何避免,及如何減少簽約後引發糾紛,是買方及賣方在簽約時要特別留意的事。
依照民法規定,漏水若屬於重大瑕疵,即使點交後才發現,只要能證明是簽約前漏水問題就已存在,就算契約沒有特別載明賣方責任,買方在交屋後5年內都有權要求賣方負責。所以,一旦發現漏水,要立即蒐證並處理,處理的方式就是告知仲介及賣方,若對方推遲不解決,就要盡快走法律程序。
另外,建商產生的消費糾紛以施工瑕疵最多,一般若是驗屋時能發現問題,可以在交屋付尾款前請建商處理,但有些建商會推拖,此時就會出現爭議;另外,有的是交屋後才發現,此時建商的態度就很重要,所以買屋時,慎選建商很重要。
此外,近期房價一直在漲,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的情形也時常發生。中古屋主要是屋主簽了委託後,覺得價格賣得太底,想解約;預售屋除了買方付了訂金後不想買以外,近期也常有建商收了定金,又通知買方不賣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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