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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/公平會

 

文/翻一番理財網

購屋不要只看建商廣告,最好確認房屋使用用途合法性,以免買錯徒增困擾。苗栗有家建商明明賣的是辦公室,結果廣告卻以「套房」名義,搭配住家格局銷售,遭公平會以廣告不實開罰100萬元。

公平會表示,仟祥建設有限公司在591房屋網站,銷售苗栗縣頭份市「星月雅築」建案,廣告載有「套房」文字,並刊載以住家格局輔以客廳、衛浴、臥室等裝潢傢俱及夾層設計的圖片,使人認為該建案可合法作為住宅使用及施作夾層。

但苗栗縣政府提供的意見,及核發的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,內容均載明該建案為辦公室,且該建案並沒有規劃夾層設計。公平會認定,該建案廣告以住家裝潢及夾層設計的圖片,已讓消費者誤認該建案可合法作為住宅及夾層使用,日後也有遭罰鍰並限期停止使用等風險。

公平會因而裁決,仟祥建設銷售「星月雅築」建案,廣告表示內容與事實不符,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,開罰100萬元罰鍰。

公平會提醒,民眾購屋前可先上網到內政部營建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(https://cpabm.cpami.gov.tw/twmap.jsp),查詢建案的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,比對建商所提供廣告內容是否相符,以保障購買到合法的使用空間。




 

圖片來源/公平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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