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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Unsplash

文/翻一番理財網

你信任的地政士(代書),不一定是案件的承辦地政士!現在很多經驗老道的代書只負責接案,然後就請助理或年輕的代書承辦,如果是一般的買賣案件還看不出問題,遇到複雜的案件,一不小心可能就會出包。

台中就有民眾原本只想把持有的房地一小部分持分,以贈與方式過戶給自家人,結果負責的代書助理搞烏龍,把當事人所有持分全部移轉,因為已完成登記,害得當事人煞有其事的打起官司、取得判決,才順利撤銷贈與,退回大筆贈與稅。

家住台中的葉姓兄弟姐妹,共同持有相鄰數筆房地,其中一筆建號因其中一人的持分特別多,其餘兄弟姐妹僅持有各萬分之1的土地及建物持分。因此兄弟姐妹間商議,把各自的萬分之1土地及建物持分,以贈與的方式移轉給持分最多的那個人。

原本只是單純贈與移轉登記案件,結果承辦地政士把案件交給助理辦理後,助理誤把每個人持有的所有土地一併移轉,造成每個人仍持有建物所有權,卻沒了土地所有權的不合理現象。

更慘的是,因為是贈與行為,所以還憑白無故的繳交了大筆的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。而根據稅法規定,贈與不動產時,如果已經繳清贈與稅並完成移轉登記,就不准撤回贈與稅申報。


好在財政部在92年時,曾發布台財稅字第0920451458號解釋令,內容指出,已完成移轉登記的案子,贈與人如有法定的撤銷權,例如法院確定判決,並依判決完成塗銷移轉登記回復所有權,就可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稅。

於是葉姓兄弟姐妹只好煞有其事的向法院提起訴訟,一方為原告、另一方為被告,再經由法官開庭審理,最後確認「贈與契約」自始無效,並裁定此次以贈與為原因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,才解決這件烏龍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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