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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鐵新竹站前土地翻一番.jpg

資料來源/翻一番

 

文/翻一番理財網

這幾年房地價格飆不停,感覺政府打房無力,但追稅卻很有效率,尤其房地合一稅這個小金庫。有位民眾2016年以1千萬元買了南部一塊地,養了2年多後,再以2,800多萬元賣出,獲利1,800萬元,結果房地合一稅申報時,購地成本多寫800萬元,被國稅局查獲,連補帶罰近300萬元。

千萬別以為國稅局查不到,尤其是房地合一稅,現在敢短期交易大概都獲利可觀,國稅局勾稽一下帳戶的進出情形,賺多賺少一目了然。

有位民眾日前被查獲,他在申報2019年度房地合一所得稅時,申報2016年12月19日以總價1,800多萬元購入南部一筆土地,2019年9月間,再以2,800多萬元出售該筆土地,因而列報土地交易所得1,000多萬元。

南區國稅局勾稽查核後發現,這個民眾購入該筆土地的取得成本只有1,000多萬元,展開實際訪查後,該民眾也承認申報時所檢附的購入土地契約書,是擅自修改後的交易價格,他總共浮報取得成本800多萬元。

也就是說,短短2年多的時間,單靠土地一買一賣,這個民眾就獲利達1.8倍,如果該民眾購地時有辦貸款,以一般6成成數計算,那實際投入的成本可能只有400萬元,2年翻了好幾番。即使總獲利1,800萬元一半繳國庫,報酬仍然是翻了一番。

最後國稅局以浮報取得成本800多萬元計算,裁定該民眾漏報土地交易所得800多萬元,除核定應補160多萬元的所得稅外,同時裁處罰鍰130多萬元。

南區國稅局表示,民眾如有出售房地合一課稅範圍的房地,除了要注意不論交易為所得或損失,都必須在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,向國稅局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外,也須留意申報時,務必要按實際成交價格及取得成本計算房地交易所得,以免因漏報所得而被補稅及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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