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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/Pixabay

 

文/翻一番理財網

不動產移轉不像股票存款那麼容易,加上現在稅務機關跟地政機關資訊通報已很完善,想脫產逃稅難度很高。有民眾欠稅500餘萬元,急著移轉名下價值400萬餘元的不動產,結果仍遭國稅局攔截扣押。

該民眾是一家商號的負責人,因涉嫌短漏報銷售額致逃漏營業稅、營利事業所得稅,及負責人的綜合所得稅累計高達500餘萬元,於稅捐調查期間,急著將名下價值高達400餘萬元的不動產辦理過戶移轉登記。

結果國稅局為了保全稅捐債權,在繳款書合法送達後,馬上向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並獲裁定准許,隨即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,扣押名下其餘財產,促使該民眾繳清所欠稅款。

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,去年底開始,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,稅捐稽徵機關除辦理禁止財產處分,及限制出境等保全措施外,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、逃避稅捐執行的跡象,還可以在開徵案件繳納通知文書送達後,向法院聲請對其財產辦理假扣押。

如果納稅義務人已依法申報,但卻沒有繳納稅捐,稅捐稽徵機關也可以在法定繳納期間屆滿後聲請假扣押,以確保稅捐徵起。

要提醒的是,稅捐機關對高風險案件,都會特別留意納稅義務人的財產動態資訊,而且會加速查核審理,一旦發現有隱匿或移轉財產的跡象,就會著手啟動假扣押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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