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/Pixabay
文/翻一番理財網
不管是預售屋或中古屋,一般土地增值稅都是由賣方負擔,但實務上也有建商為了節省成本,透過手寫契約附加條款的方式,規避定型化契約的規範,再把稅負轉嫁給不知情的買方,消費者簽約時遇到類似情況,要小心藏著貓膩。
一位張姓女子跟蔡姓男子,2013年12月向建商購買淡水「宏盛新世界1」預售屋建案,2017年8月正式過戶時,建商卻通知需繳交部分土地增值稅額。買方事後發現,原來是簽訂預售約時,契約書後面黏貼預先手寫影本的「預定買賣契約個別磋商條款」,內容多達4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