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/Pixabay
文/翻一番理財網
台中市長盧秀燕8日表示,台中明年將實施囤房稅。目前六都已有台北實施,台南明年正式上路,高雄、桃園及台中表態跟進,並且進行研議修法;新北市也強調,會朝研議差別稅率方向前進。
囤房稅是以房屋稅為課稅基礎,針對持有一戶以上不動產的民眾,實施房屋稅的差別稅率。目前一般自用戶的地價稅率為1.2%,囤房稅的稅率最高可到3.6%。
盧秀燕是在議會總質詢時,表態台中明年會讓囤房稅上路。由於台中的地價稅稅基,也就是公告地價曾經調降近2成,此舉還遭監察院糾正,明年預計公告地價會調升,若囤房稅也同步上路,對於持有台中不動產的民眾,負擔會增加的比較明顯。
囤房稅雖然對抑制房價飆漲沒有太大作用(因最大的囤房跟炒房根源是建商),但就像物價一樣,目前市場氛圍都預期這個政策會上路,也都有了心理準備,此時推出囤房稅並不會惹來異議,反倒是沒有推出的地區,會讓人有圖利特定對象的感覺。
相對的,囤房稅屬於地方稅,地方政府藉此多增加點收入也是不錯的選擇。更重要是,居住正義向來是選舉利多政見,社會社宅又是居住正義很好的表徵,若能藉此把手上持有多筆房產出租的房東,變成社會社宅的出租供給者,還有利執政者的政績。
囤房稅是針對名下多筆房產的民眾而設,如果這些屋主是靠出租房產養房養地,或許會跟物價一樣,試著把多出來的成本轉嫁給房客,但台灣的租屋市場供給面其實並不小,店面更是不用說了,一堆店面租不出去,差別只在物件的好或壞。
因此,房東適度的轉嫁可能可以被房客接受,過度的轉嫁,多數房客應該會選擇換房東,如果該地區供給大於需求,可替代性就更高,預估多數房東會以穩定長期出租為第一考量、自行吸收。
至於過度的標準,取決於房客的收入,可惜台灣長期處在什麼都漲就是薪水不漲的環境,房客願意吸收的幅度,恐怕沒有房東想的樂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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