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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/Unsplash

 

文/翻一番理財網

 

行政院消保處表示,租屋族申請租金補貼,不用取得房東同意,房東也不可藉此「調漲租金」或「提前終止租約」。

 

消保處指出,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時,要注意2件事:

 

一、「無須」事先取得房東同意

    租金補貼是屬房客的權利,只要符合資格的房客,都可以自行決定並直接提出申請,「無須」事先取得房東的同意。

 

二、若遇刁難可提出申訴或檢舉

      若遇到房東拒絕、刻意刁難或以「調漲租金」或「提前終止租約」等不當手段,限制或阻止申請租金補貼的情形,可檢具事證向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地政局(處)或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檢舉。

 

消保處強調,現行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對於調漲租金及提前終止租約,已有規定,租賃雙方都應遵行:

 

一、不得調漲租金

    為保障房客權益,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,房東於租賃期間內不得「調漲」租金。但房東若體恤房客,願意「調降」租金者,則不受限制。

 

二、不得提前終止租約

    為讓房客安心居住,避免臨時被迫搬遷,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,除房客有法定事由(例如,未繳租金或管理費達2個月租金額、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、故意毀損房屋而不修繕等),或房東和房客於簽約時有約定可以提前終止租約的情形外,原則上房東均應依約履行,不得藉故提前終止租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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